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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风采】法学院:深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宜兴紫砂” 知识产权保护刻不容缓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8-23 [来源]: [浏览次数]: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其为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随着生产、销售、生活方式等的转变,非物质遗传的传承和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7月4日至7月6日,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宜兴紫砂陶制作技艺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策略”暑期社会实践队一行人来到宜兴,走近非遗,以了解非遗传承与发展的现状入手,着重就紫砂知识产权保护走访了宜兴市科技局、中国宜兴陶瓷博物馆、丁蜀镇范家壶庄等,了解宜兴紫砂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特别是紫砂技艺人员对紫砂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和需求。

采访宜兴陶瓷博物馆馆长周小东,摄影赵俊斌

随着近年来紫砂收藏的热度在市场持续上升,紫砂价格节节攀升,紫砂市场一度出现以次充好、真假混卖等乱象。

针对此项问题,宜兴政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对从事紫砂技艺的个人或商家加以保护:政府通过引导建立为正版正货示范街区——“陶瓷城”,由政府严加把控,严格要求经营商家所经营的产品为正版正货;以作为示范街区的陶瓷城中的商家为首,不断鼓励更多的商铺安装检验借口,检验售卖商品是否为正版正货;着重培养一些典型商家,根据在陶瓷界业内的诚信星级标准来对于售卖陶瓷制品的商家进行评定;政府加大宣传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专门聘请律师培训紫砂制作人相关的知识产权法知识,尤其是对于一些老艺人,尽管工艺技术较高,但受到自身文化程度的限制,在进一步发展过程中受到很多限制,因此政府采取组织培训的方法,通过这些措施来提高紫砂艺人的整体技术水平。

采访宜兴市科技教育,摄影赵俊斌

另一方面,宜兴科技局提出:第一,在于企业自身的管理制度,企业自身在与侵权方面设立一系列严格的制度,防止侵权,禁止制造销售仿冒产品;第二,在于企业内会配置相关的工作人员,可以做到有人员指导;第三,在于对于企业与商户科学技术局也会进行培训相关的知识产权知识;第四,在于组织商家共同签署承诺信,包括在销售,以及进货渠道方面,在这两方面承诺不会有侵权产品;第五,在于政府为民众消费者开放举报投诉制度,利用众人的力量发展防止侵权的发生,惩处侵权。

在专利申请方面,随着对知识产权的倡导,宜兴市近五年将近有23000件紫砂作品参与申请,在通过率方面,一般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作品通过率较高,但是发明专利申请的作品一般通过率较低。

在《商标法》领域存在的侵权现象主要有滥用地理商标。“宜兴紫砂”作为地理标志,在利用过程中未形成完备的管理程序与管理措施。为了有效地保护宜兴紫砂,宜兴市陶瓷行业协会于2003年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报“宜兴紫砂”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本是为了方便符合地理标志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便利的使用地理标志,可是在该地区没有针对该条细致的管理措施,就很容易造成滥用该地理标志的问题,从而导致地理标志信誉下降。

对此类问题,宜兴科技局成果科刘副科长认为:“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对于防止侵权减少侵权,立法上会有一部分显著作用,但另一方面,在这些问题上主要应该通过下面两个方法:通过政府对于商家的指导以及对于制作人的培训以及加强公众的自我意识。”

在公众的自我意识方面,根据团队走访,以宜兴紫砂行业内的“范家壶庄”为例:范家壶庄虽申请了自己的商标及产品外观专利。但是在市场上依然有很多商家打着“范家壶庄”名号销售自制的壶,或者随意仿制范家的壶。对于此类现象,范家壶庄知道这种个人模仿行为构成侵权,但他们很少采取实质性措施去维权。

经调研,大多数商家只有对于过度商业行为才会选择维权,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宜兴紫砂陶制作技艺的知识产权保护,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还需要通过多方面努力,切实解决以上的问题,才能促进在知识产权方面对紫砂技艺的知识产权保护。

采访范伟群大师,摄影赵俊斌

在现行法律框架之下,为改善宜兴紫砂陶制作技艺在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宜兴政府积极采取了各项措施并取得卓效。其中,建设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开放举报投诉制度、设立诚信星际标准等均切实为宜兴紫砂制作个人、企业以及消费者提供了法律与制度保障。虽仍有问题存在,但由政府牵头,在当地领先的个体、企业、村集体等积极参与、自觉形成的示范群体带领之下,宜兴紫砂制作行业已经具有愈来愈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越来越好的市场环境正在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