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7日,为寻找中国法治的精神原乡,为当下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历史底气、理论资源与价值指引,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山海红舟红色法治实践团队”前往各地探寻当地的红色法治文化底蕴,深度调研当地各个领域红色法治文化的应用模式和现代价值。
一是溯源——寻红色法治的根脉与初心。从黔北转折之城到抗日根据地,从浙东水乡到白山黑水,红色法治基因在不同时空坐标中孕育出各具特色的实践形态。贵州遵义,这座名字源于《尚书》“无偏无陂,遵王之义”的城市,天然承载着法治的文化基因。1935年,遵义会议在最危急关头挽救了党和红军,其“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精神内核,成为红色法治文化的重要源头。目光转向东海之滨,浙东抗日根据地孤悬敌后、水网纵横,却在极端艰难中创造性地制定了最早具有根本法律性质的纲领性文件《施政纲领》。在北国边疆,东北抗联的红色法治记忆同样被珍视。七台河市委党校“抗联在七台河”展厅入选黑龙江省第一批红色法治文化基地名录,展厅突出展示《七台河市东北抗联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这些散落于山河之间的红色法治遗存,共同构成了共和国法治的精神坐标。
图为团队成员在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参观。杨蕙宁 供图
通过参观,实践团队发现红色纪念馆中的法律相关内容普遍偏少,并以此为切入点展开调查。而受访者给出的成因高度相似:首先,当时的主要任务是生存与斗争,成系统的法制实践确实相对有限;其次,当年的司法档案能留存下来的不多;第三,纪念馆的定位多为全面反映革命历史的综合性场馆,法治只是政权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
本团队实务指导老师之一,安徽省铜陵市徽达律师事务所汪明慜律师更是提出了一个新颖的观察视角:在红色叙事传统中,“战斗叙事”比“治理叙事”更有感染力和传播力——“英雄牺牲的故事更容易被记住,而制度建设的细节则相对枯燥”。这被认为是全国各地革命纪念馆的“通病”。传统的实物展陈以静态图文为主,难以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内传递复杂的法治逻辑。所以红色法治文化不仅需要展示,更需要解读阐释。
二是赓续——对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于皖江之畔的铜陵,铜陵检察机关以法治力量守护红色记忆,持续加大英烈保护、红色资源保护领域办案力度,共立案15件,制发检察建议15件,推动问题整改21处,投入170万元用于受损公益的修复。铜陵市还推出“铜娃学法”青少年普法品牌,串联本地革命教育基地、法治文化阵地打造“薪火相传·红色法治”研学路线,让青少年在爱国主义教育中感悟法治精神。在黄海之滨的盐城,红色法治文化同样焕发蓬勃生机。依托新四军红色历史资源,盐城大力推进“新四军纪念馆”等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举办“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红色法治专题展”,系统展示新四军在法治机构建立、法规条例颁布、诉讼制度制定等方面的重要成就。在江苏徐州,淮海战役的红色法治资源正被系统挖掘。徐州市将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园林、碾庄圩战斗纪念馆等升级打造为红色法治文化主题宣传教育基地,构建“1+3+N红色法治文化阵地联盟”。
图为盐城新四军纪念馆盐城会师展画。朱薪穆 供图
三是应用——探寻红色法律文化的现代价值。“调解优先”如枫桥经验等作为延续至今的红色司法传统,成为多地共识。“调解优先”这一传统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便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手段,在当代得到了延续和新的发展。江苏盐城一位法官在访谈中表示:“盐城抗日根据地创造的‘调解前置﹢司法确认’解纷模式,在日常审判中能感受到延续。我们现在做的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本质上跟当年是一回事——能不上法庭就不上法庭,能调解就不判决。”
实践团队还发现了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铜陵市汪明慜律师提到的红色司法传统强调“实质正义”而现代法治更强调“程序正义”之间的客观张力。该律师表示:“调解优先、便民司法、法律援助制度等,都和红色司法传统的价值取向高度一致。张力主要出现在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之间。红色司法传统强调的是‘实质正义’——结果公正、群众满意。但现代法治更强调程序正义——程序不合法,结果再公正也可能被推翻。”如何在坚持程序正义的同时传承红色司法“司法为民”的精髓,仍是当代法律工作者每天面对的挑战。
受访者普遍认为红色法律文化精神指引性强、实务影响有限。贵州毕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高阳则表示,“时代环境发生巨大变化,现在纠纷类型更加复杂,法律体系更加完备,红色传统更多是价值指引,不能直接照搬革命时期治理模式处理现代纠纷”。辽宁本溪一位律师坦言:“红色法律文化对当代是有一定影响,但并不是很大。我们办案肯定优先是要按照当事人本身的意愿。”而受访者在解释“为什么影响不大”时,普遍指向几个外部原因:红色法律文化留存不足、宣传不够、史料转化不足、时代变化导致法律体系逐渐完备。江苏盐城一位法官总结道:“红色法律文化有价值,但价值主要在精神层面和理念层面。它对‘为什么要当法官’这个问题有回答,但对‘具体怎么判这个案子’这个问题回答不了。”
图为团队成员访谈贵州省毕节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赵偲丞 供图
红色法律文化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法治建设的重要遗产,其“调解优先”“司法为民”等核心价值在当代依然具有生命力,但从“精神指引”到“实务转化”之间仍有相当距离。如何加强红色法律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让红色法治基因真正融入当代法治实践,仍是一道需要认真作答的时代课题。
此次调研让成员们得以跨越时空,与革命法治先驱进行了一场深度对话。团队成员收获的不仅是珍贵的史料细节,更是一种治学态度的启迪:红色法律文化的研究不能止步于书斋,必须扎根中国大地。它让成员们明白,中国法治的“中国特色”有着深厚的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这是构建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宝贵富矿。展望前路,团队将致力于红色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未来,团队要用数字化技术让红色法典“活起来”,用国际视野讲好中国红色法治故事。作为新时代的法学人,成员们誓将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更坚实的学理支撑,让红色火种生生不息。
(通讯员:曲晓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