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现决定从2016秋季入学本科生起试行使用PU平台(大学生成长服务平台PocketUniversity)进行第二课堂的参加讲座、演讲沟通、科技文化与技能、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志愿服务学时认定管理。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二条 PU平台组织管理工作由第二课堂学时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校团委、学生处、教务处牵头,百舸青年媒体中心负责PU平台具体操作和执行。各学院负责本学院PU记录第二课堂活动的具体实施,学院设学生组织机构负责院级PU平台具体操作和执行。
第三条 PU平台将第二课堂活动分为过程参与类活动和申请类活动。参加讲座、演讲沟通(不含免测)、志愿服务属于过程参与类活动,此模块需相关部门发起,由学生按规定在PU平台操作后,学时数系统自动给予。科技文化与技能、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演讲沟通(免测)属于申请类活动,由学生在PU系统线上申请,并提交材料,经学院审核后发放学时数。
第四条 第二课堂过程参与类活动发起审核部门如下:
学术讲座发起及审核:校团委、各学院分团委为学术讲座的发起单位,负责PU平台的设置及相应组织工作,校团委为学术讲座的最终审核人。
演讲沟通发起及审核:各学院分团委为演讲沟通的发起单位,负责PU平台的设置及相应组织工作,院分团委为演讲沟通的最终审核人。
志愿服务发起及审核: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各学院学生志愿者工作部门、各志愿服务社团为活动的发起单位,负责PU平台的设置及相应组织工作,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为志愿服务活动的最终审核人。
第五条 PU平台账号是每个学生在PU平台上进行个人第二课堂记录的唯一登录账号,每位同学需妥善保管,以防在后续个人学时记录和认定中导致相应损失。账号由学校统一设定,无需注册。大学期间学生可以利用个人账号报名参加发起的活动、获得相应的学时认定,申请学时。(具体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第三章 评定标准
第六条 通过PU平台对第二课堂讲座、演讲沟通、科技文化与技能和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四个模块进行学时认定,认定模块达到40学时,认定为合格,达到60学时,认定为优秀。
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16年秋季入学本科生起申请素质拓展奖学金,每学年(9月起至次年6月止)需获2个志愿服务学时。
一、 参加讲座
学校、院组织在PU系统发起学术报告、专题讲座等活动,学生根据个人兴趣,通过PU系统报名、活动现场扫码签到,参加完活动学生即可获得相应学时。
以上类型活动,学生每参加一次可获2个学时。扫码累计完成40个学时(20次)可获讲座类学时合格等级,扫码完成60个学时(30次)可获讲座类优秀等级。
二、 演讲沟通
各学院于每年3月底将演讲主题上报至校团委,校团委审核通过,在奥蓝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公示。4月上旬由各学院在PU系统发起主题演讲活动,学生通过PU系统报名、演讲现场扫码签到,各学院根据成绩认定学时,合格为40学时、优秀为60学时,该模块60学时封顶。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测评工作由分团委书记牵头负责,评委由各学院分团委与相关班级辅导员在本院学生骨干中遴选5-7人,其中本班学生评委不超过三分之一。演讲者原则上应脱稿演讲,每位演讲时间3至5分钟。演讲结束后由测试评委现场亮分,辅导员根据成绩直接在PU平台记载学时(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当期测试总人数的20%),不合格者可以在下学年申请补测。
本学年在校级以上(含校级,由校团委认定)演讲、辩论比赛中获奖者可通过PU平台申请免测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认定,可获得60学时并直接认定为优秀等级。
三、 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
学生申请该模块学时,需要通过PU平台提交证明材料,经审查认定,可获得相应学时。合格为40学时,优秀为60学时,且60个学时封顶。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学生担任班级及以上学生组织干部、校团委注册备案的社团负责人满1年,经过考核评议合格,可获得40学时。其中班委、团支委的考核评议由所在班级辅导员通过召集班会和支部大会的方式进行,院级学生干部的考核评议由所在学院分团委书记召集由本院学生会、分团委成员及班长、团支部书记代表组成的联席会议的方式进行,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各社团负责人的考核由校团委参照上述方法进行。学生干部获得“优秀学生会干部”荣誉的可认定为优秀等级。社团负责人获得“优秀社团干部”荣誉的可认定为“优秀”等级,可获得60学时。
(2)学生参加经校团委注册备案的社团活动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获得40学时。认定由校社团联合会协助社团负责人通过召集本社团社员评议大会的方式进行,优秀比例不超过本社团注册社员总数的20%,评议结果需报校团委审核认定。
(3)在校院相关部门从事勤工助学的学生,服务期满1学年,经考核合格当学年可获得40个学时,表现优秀的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考核认定为中、高级学生助理者可认定为优秀等级可获得60学时(优秀比例不得超过本部门当期同类学生总数的20%)。
(4)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大学生艺术团成员、校报记者团成员、校友通讯社成员、校园广播台成员、校摄影协会、校园电视台成员,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每学年可获得40个学时,表现优秀的经相关部门考核可认定为优秀等级可获得60学时(优秀比例不得超过本部门当期同类学生总数的20%)。
该模块学时申请,学生需在每年秋季入学后一周内完成,负责老师需在入学后两周内审批完毕。
四、科技文化与技能
学生申请该模块学时,需要通过PU平台规定提交证明材料,经审查认定,可获得相应学时。合格为40学时,优秀为60学时,每个模块60个学时封顶。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1)本科学生参加校级(含校级)以上文艺、体育、科技、文化竞赛活动获奖者(优胜奖以上),参加学院组织的文艺、体育、科技、文化竞赛活动三等奖以上者,经学院审核确认每次可直接获得60学时,并直接认定为优秀;
(2)完成1个校级(含校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由学生在PU系统申请,经学院审核确认,主持人可直接获得60学时,并直接认定为优秀等级,其它主要参加者(不超过2人)可获得40学时;
(3)获得各类学科、专业水平测试证书可以获得40学时;成绩优秀者可获得60学时。
该模块学时申请,学生需在每年秋季入学后一周内完成,负责老师需在入学后两周内审批完毕。
五、志愿服务
学校、学院组织志愿服务活动通过PU系统发起、认定,参加完活动学生即可获得相应学时。志愿服务学时认定详见《关于推进PU记录学生志愿服务学时的实施细则(试行)》。志愿服务学时为电子记录,无封顶要求,不计入第二课堂总学时。
志愿服务所有认定,包括证书折算学时,都是通过发起活动形式进行的,不需要学生申请。
第三章 监督与检查
第七条 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对第二课堂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并对学分认定进行抽检、复审。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该项目所得分值,并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影响或两次以上(含两次)弄虚作假的,依照《南京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 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依据《学生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学院组织实施第二课堂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如学生出现转专业、留级等学籍异动,相应审核工作由异动后学院负责。
附件1、PU平台学生使用指南
附件2、PU平台使用说明(管理人员操作版)
附件3、《关于推进PU口袋校园记录学生志愿服务时长工作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