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团、相关学院: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南财团字[2019]21号)第三章、第四章相关规定,兹有金融学院学习小组、电脑爱好者联盟两个社团未通过考察期考核,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对上述两个社团实行注销,原社团一年内不可重新申请成立,相关财务由指导单位接收。
特此公告。
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委员会
南京财经大学社团联合会
2019年12月24日